山太士生物多樣性暨無毀林宣言
資通訊安全政策
(1)資安政策:
1.落實資訊安全三大目標:
a. 機密性:確保經授權的人才能存取資訊。
b. 完整性:確保資訊內容與處理方法為正確與一致性。
c. 可用性:確保經授權的使用者在需要時可取得資訊與使用設備。
2.任何資料存取需依照部門及個別人員權限作業管理規範
3.確保資訊系統持續運作,並執行推動有效降低各項危害資安的措施
(2)資通訊安全風險架構:
1.本公司由資訊課負責資訊安全政策管理作業執行、宣導、落實與規劃以及資訊安全相關事件處理與通報。
2.針對資訊安全之防毒、防災、防駭、防漏等之機制,定期向上級主管呈報。
(3)具體管理方案:
1.端點設備保護與控制:安裝防毒軟體、保持作業系統更新、所有連上網路的設施,或是由資訊服務提供者維護的設施,須經技術上的安全評估程序及權責主管人員之核准,始得上線使用。
2.中央對外控制:設立網路安全規畫作業及網路服務之管理、建立次世代防火牆(Firewall)安全防護平台。
3.資料保護:重要資料透過備份系統進行異地及異質平台多重保存,機密性及敏感性的資料或文件,不得存放在對外開放的資訊系統中。
4.新資訊科技使用: 引進及啟用新資訊科技(如軟體、硬體、通信及管理措施等),應於事前進行安全評估,瞭解新資訊科技之安全保護措施及水準,並依行政程序經權責主管人員核淮,始得引用
5.本公司針對同仁定期進行資訊安全宣導,加強資安意識、強化資訊安全防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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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商業誠信政策
1. 公司誠信經營政策
本公司承諾於內部規章、公司網站或其他文件上揭露其誠信經營政策,讓客戶、供應商、員工均
能清楚瞭解公司誠信經營理念與規範。
2. 禁止洩露商業機密及個資相關資訊
本公司人員應確實遵守公司商業機密之相關作業規定,不得洩露所知悉之公司商業、客戶機密或
個資予他人,且不得任意蒐集或詢問非職務相關之機密。
3. 禁止侵害智慧財產權
本公司人員應遵守智慧財產相關法規、公司內部作業程序規定;未經智慧財產權所有人同意,不
得使用、洩漏或有其他侵權之行為。
4. 禁止不公平競爭
本公司依相關競爭法規從事商業活動,不得固定價格、操縱投標、限制產能與分配額度,或區別
顧客、供應商、營運區域或商業種類等行為。
5. 禁止損害產品及利害關係人
公司所有產品之研發、製造、採購、品質及銷售,承諾遵循法規與國際準則,確保產品及服務之
資訊安全性,並保證利害關係人權益保護政策,且落實營運誠信政策行為,避免產品或服務損害
客戶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。
勞動保障
不聘任童工。
不強迫加班及相關勞動。
維持無暴力、騷擾、恐嚇霸凌。
貫徹相關法令,提供安全工作場所。
杜絕不法歧視,確保聘用、升遷機會平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