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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太士生物多樣性暨無毀林宣言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 資通訊安全政策

 

  (1)資安政策:

      1.落實資訊安全三大目標:

        a. 機密性:確保經授權的人才能存取資訊。

        b. 完整性:確保資訊內容與處理方法為正確與一致性。

        c. 可用性:確保經授權的使用者在需要時可取得資訊與使用設備。

      2.任何資料存取需依照部門及個別人員權限作業管理規範

      3.確保資訊系統持續運作,並執行推動有效降低各項危害資安的措施

 (2)資通訊安全風險架構:

      1.本公司由資訊課負責資訊安全政策管理作業執行、宣導、落實與規劃以及資訊安全相關事件處理與通報。

      2.針對資訊安全之防毒、防災、防駭、防漏等之機制,定期向上級主管呈報。

  (3)具體管理方案:

      1.端點設備保護與控制:安裝防毒軟體、保持作業系統更新、所有連上網路的設施,或是由資訊服務提供者維護的設施,須經技術上的安全評估程序及權責主管人員之核准,始得上線使用。

      2.中央對外控制:設立網路安全規畫作業及網路服務之管理、建立次世代防火牆(Firewall)安全防護平台。

      3.資料保護:重要資料透過備份系統進行異地及異質平台多重保存,機密性及敏感性的資料或文件,不得存放在對外開放的資訊系統中。

      4.新資訊科技使用: 引進及啟用新資訊科技(如軟體、硬體、通信及管理措施等),應於事前進行安全評估,瞭解新資訊科技之安全保護措施及水準,並依行政程序經權責主管人員核淮,始得引用

      5.本公司針對同仁定期進行資訊安全宣導,加強資安意識、強化資訊安全防護。



公司商業誠信政策

 

1. 公司誠信經營政策

    本公司承諾於內部規章、公司網站或其他文件上揭露其誠信經營政策,讓客戶、供應商、員工均

    能清楚瞭解公司誠信經營理念與規範。

2. 禁止洩露商業機密及個資相關資訊

    本公司人員應確實遵守公司商業機密之相關作業規定,不得洩露所知悉之公司商業、客戶機密或

    予他人,且不得任意蒐集或詢問非職務相關之機密。

3. 禁止侵害智慧財產權

    本公司人員應遵守智慧財產相關法規、公司內部作業程序規定;未經智慧財產權所有人同意,不

    得使用、洩漏或有其他侵權之行為。

4. 禁止不公平競爭

    本公司依相關競爭法規從事商業活動,不得固定價格、操縱投標、限制產能與分配額度,或區別

    顧客、供應商、營運區域或商業種類等行為。

5. 禁止損害產品及利害關係人

    公司所有產品之研發、製造、採購、品質銷售,承諾遵循法規與國際準則,確保產品及服務之

    資訊安全性,並保證利害關係人權益保護政策,且落實營運誠信政策行為,避免產品或服務損害

    客戶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。

 

勞動保障

 

不聘任童工。

不強迫加班及相關勞動。

維持無暴力、騷擾、恐嚇霸凌。

貫徹相關法令,提供安全工作場所。

杜絕不法歧視,確保聘用、升遷機會平等。